西九龍法院保釋犯「掉包」案 兩被告稱擬認妨礙司法公正

有議員批評香港法院的電子化緩慢,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糸統更使用率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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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年4月發生被告涉嫌「掉包」走犯事件,一名被控販毒而須還押的男子於臨時囚禁室等候押走期間,涉與另一名被控襲擊並已獲批保釋的男子交換身份識別手帶,令前者得以冒認身份「保釋」離開法院,4天後才被捕。涉「掉包」的兩名男子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,案件昨天在區域法院提訊時,辯方表示兩人均打算承認所有控罪,案件現押後至明年3月6日答辯,兩人繼續還押。

兩名被告包括陳樹華(37 歲,報稱售貨員)和林景浩(24 歲,報稱無業)同被控一項「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」罪,該罪指二人於2023年4月10日在西九龍法院羈留室內,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,即陳樹華虛假地表示自己是獲法庭准予保釋的林景浩,而林景浩則容許此掉包。

陳樹華另被控兩罪,當中「從合法羈留逃走罪」指控他於上述日子從一名警員的合法羈押下逃脫;另一項「使用屬於他人的文件」罪,則指控他在同日同地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一張根據《人事登記條例》發出而屬於他人(即林景浩)的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。

另一被告林景浩另被控一項「將文件轉讓給他人」罪,指他在同日同地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將根據《人事登記條例》發給的文件,即姓名為林景浩的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轉讓給陳樹華。

至於陳樹華先前所涉的販毒和阻差辦公案,正押後至今年12月21日再訊。林景浩原本涉在旺角襲擊一名女子而被起訴,獲准保釋後涉嫌干犯此「掉包」案;他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被判囚6星期。

案件編號:DCCC 612/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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